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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美国众神:透过众神的眼睛看美国

书名:美国众神
作者:(英)尼尔·盖曼 著;戚林译
ISBN:7536459505
出版社:四川科学技术
出版时间:2006-12

有售书店:卓越网 当当网
《美国众神》是尼尔·盖曼的代表作,也是幻想类文学作品的奇葩。这部作品别出心机,将神灵设定为主宰美国发展的力量。从人类初生的远古开始,人们从世界各地汇聚北美,随身带来了他们所信奉的各种神灵。在这些神灵的庇护下,一代代移民在这片新大陆扎下根来,繁衍生息。但是,世易时移,新一代神灵崛起了。他们是高科技之神、媒体之神、汽车之神……人们纷纷转而信奉他们,冷落了旧时代的神灵。

    神灵的力量来自信徒的献祭。没有了信徒,旧神丧失了神力,从高高在上的神坛堕入社会底层。他们不甘于自己的失败,决心挑起战争,与不可一世的新神灵争夺美国。

    《美国众神》描述了这场扣人心弦的争夺战,但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深入下去,以各个时代的神灵为引子,以诸神汇聚的形式,描述了美国的形成和发展。

  主人公——影子从监狱释放后,穿越美国大陆的旅行过程中的一系列奇遇。讲他与生活在美国土地上的各种神祇相遇,由此引发了出许多精彩动人、奇诡绚丽的故事。
  影子为一个叫做星期三的老头跑腿当差使,而星期三其实是一个名叫奥丁的老神仙。奥丁是在9世纪的时候,搭乘怀着早期维京探险者的挪威梦想来到北美的。他不过是美国的无数神祇之一。影子随后还遭遇了主神奥丁的兄弟、狡诈之神洛奇,来自埃及的圣猫女神巴斯特,斯拉夫的黑暗与死亡之神岑诺博格,来自西非的骗术之神南西,印度教的毁灭之神伽梨,埃及神话中的冥界之神阿努比斯,盎格鲁-撒克逊神话中的黎明之神伊斯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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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神(American Gods)——现代神话

Sabadino Parker评论/armrow编译
出处:新浪

  美国:一块由外来种族、外来信仰和外来文化构成的土地。这里除了土地本身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是真正土生土长的。即便是本质上具有美国特征的东西有时能够听到一致的声音,有时却因为存在于这个多样化的国家中的无数不同文化而产生相互冲突的声音。大量高中老师都毒害了许多学生的大脑,他们问这样一个问题"作为美国人意味着什么呢?"当然,这是一个偏颇的问题。美国是个各类理论、各类意义猜测、各类生活态度都能遇到的地方。它被丰富多样的、矛盾对立的概念诠释着。

  这是个令人困惑的地方,但也是一个令人瞩目的地方。

  成为一个试图撰写探寻美国精神的小说的人,英国作家尼尔·盖曼(Neil Gaiman)起先看上去是个不大合适的人选——毕竟,他不是生自这里。然而,他尝试了,并且凭借《美国众神》一书取得了辉煌的成功,这是迄今为止他最壮丽的散文化的著作。在这本书中,他向我们展现了美国人梦中被赋予人性化了的图腾——我们祖先所供奉的以及新近移民带入这块土地的古老众神,还有从现代生活的快节奏科技世界里创造出来的新神。他编织了一个当代的神话,与那些古老的神话一样成为了社会的一种注脚。

  盖曼并不是个编造神话的门外汉。他最早于上世纪80年代便凭借《睡魔》(The Sandman)的成就赢得了声望,这套漫画书系列设定了一套在媒体界也算得上卓越的新标准。它很有思想性、有意义、十分有趣并难以令人忘怀,许多绘图小说世界因为它而变得更多优秀。他还与特里·普莱切特(Terry Pratchett)联合创作了一部滑稽小说——《好兆头》(Good Omens);所创作的黑暗奇幻小说《永无来处》(Neverwhere)成为受到疯狂喜爱的BBC系列节目;还有一部短篇小说和诗歌合集《烟雾和镜子》(Smoke and Mirrors);《星团》(Stardust)是一本表面上前后矛盾的神话故事;但是《睡魔》到目前为止仍旧是他最受欢迎的作品。说老实话,这个系列本身就已经成为了一个神话,十几年来它一直被许多人视为最好的漫画。正如书名所象征的那样,在《美国众神》中,人类、神祗、天使,甚至被抽象出来的东西——诸如梦境,全都像它们在书中所表现出的那样以非常类似的方式相互交织在一起,构成了盖曼自那个有关梦境的佳构后最优秀的作品。

  《美国众神》描写的是山度(Shadow)穿越美国心脏地带的疯狂冒险,他是个刚刚被释放的前罪犯,拥有一身小骗术。山度(Shadow,阴影)这个名字最恰当地形容了他的性格:他可爱善良,并值得人们同情,不过他也很麻烦,并不十全十美。确切地说,他是个活着的幽灵,漫无目的地在世间游荡。在因重伤害罪服刑三年后,山度被提前两天释放出来为他妻子劳拉的死奔丧。实情是劳拉与他最好的朋友共同死于一起车祸——他们两个在山度判刑期间有了私情。失去了家庭、妻子、朋友、也丢了工作,山度发现他的生活不存在任何回报了。当一位自称温兹迪(Wednesday,星期三)的陌生老头提供给山度一份跑腿差使的工作时,他当然没有理由不去接受。

  不过很快就显示出温兹迪并不是你们想象中的普通好色老头。他是一个名为奥丁的好色古神。温兹迪/奥丁于九世纪来到美洲海岸,搭乘怀着早期维京探险者的挪威梦想一同前来。他不过是来美国的无数神祗之一,山度在与他高深莫测的雇主去中美洲旅行时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点。他偶遇了埃及的圣猫女神——巴斯特(Bast),爱尔兰的疯狂斯文尼(Mad Sweeney),斯拉夫的黑暗与死亡之神琴泽诺博格(Czernobog),而这样的名字仅被少数的折衷主义学者收集在关于神学的书籍中。因为在这个国家,给予他们的真正的信仰和祭祀已经终止很长时间了,所以他们都相当地虚弱,仅能引导那些微贱的生命,已和其他的凡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站在其对立面的是新生的美国众神,他们发源自一些现代仪式和我们对日常用品的依赖。有电视之神、信用卡之神和互联网之神,他们的信徒是表面温和而骨子里如雄蜂般毒辣的人,诸如唐(Town,城镇)先生和斯通(Stone,石头)先生。温兹迪想要个了断,胜者预计将获得远超对手常规的崭新的活力以及力量。

  山度很长时间里都对他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感到困惑。劳拉的鬼魂再三地找到他,帮助他摆脱困境。伴随着山度关于葬礼与死亡的梦境,她的出现是一种持续不断的暗示,暗示山度不再是过着正常的生活;说真的,在面对不可思议的情形时,山度眼都不眨一下。他与他偶然遇到的众神一样都是这个文化的产物——缺乏信仰,少有真正的神秘,有一种即将被时间所吞噬的压迫感却很少能把握住,一如过去的山度。盖曼塑造了一种关于现代美国人的崭新的神话,给由古老传说碎片构造的情节中织入了新颖独创的、生机勃勃的戏剧冲突。

  像任何优秀的神话那样,《美国众神》描绘了一大堆神秘的事物和复杂的情节。尽管不一样的宗教信仰知识并不足以令人喜欢这本书,不过许多人会把大量兴趣点放在试图领悟那个古怪的角色,也就是老神仙的所作所为。盖曼从未把其直白地告诉我们,每当看上去像是他在透露,那么在某个段落就会出现个小圈套。神秘的事件和开放式的结局是盖曼的特色,《美国众神》既足够繁复,能经得住严肃的批评分析,又拥有简明的体裁和能吸引住任何读者的闪电般的叙事节奏。

  目前,盖曼定居在明尼苏达州的明尼阿波利斯市,他开始创作《美国众神》是把它当作理解美国人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的一种手段。如他在许多场合表示的那样,与他仍在英国时想象的情况相比,美国实际上是一块更加复杂、更加美丽,更加奇妙的大陆。他的领会美国生活特征的尝试导致了这个故事,它表现出了这次尝试的富有意义的旅程。山度关于神祗的本性和凡人的生活的发现是值得思考的训诫,当然盖曼没有表现出任何强迫意味。在这里他的首要责任是讲述一个故事,要做到连一点儿失误和诘涩都没有。

  盖曼在《美国众神》中最伟大的成就是他能够通过野性的空想式理论来表达和评论他在美国的经历的方式。当温兹迪和山度穿越这个国家去寻找新的超自然神灵时,人们能了解到即便是这个国家最普通的部分也是那么地不可思议。忘却美国那广袤多姿的边境风光是无法想象的,甚至是众神在它面前也是粗陋的。现代常被各种相互矛盾的评价和纪元所定义,就像种族的划分及语言的分类。某些未定义的地方,是难以用"美国人"这个词来表示的。凭借杰出的才华,盖曼描绘了一副美国人的、也包括美国本身的肖像,与此同时创造了一部传奇,它足以跻身最优秀的美国文学作品之林。他给我们设置了一面镜子,也许,借此美国人能够更好地理解他们自己。

读《美国众神》是一种享受

    《美国众神》讲的是主人公——影子从监狱释放后,穿越美国大陆的旅行过程中的一系列奇遇。讲他与生活在美国土地上的各种神祇相遇,由此引发了出许多精彩动人、奇诡绚丽的故事。其主线是影子为一个叫做星期三的老头跑腿当差使,而星期三其实是一个名叫奥丁的老神仙。奥丁是在9世纪的时候,搭乘怀着早期维京探险者的挪威梦想来到北美的。他不过是美国的无数神祇之一。影子随后还遭遇了主神奥丁的兄弟、狡诈之神洛奇,来自埃及的圣猫女神巴斯特,斯拉夫的黑暗与死亡之神岑诺博格,来自西非的骗术之神南西,印度教的毁灭之神伽梨,埃及神话中的冥界之神阿努比斯,盎格鲁-撒克逊神话中的黎明之神伊斯特,等等。由此,《美国众神》描绘出了一幅人神共舞的当代美国世俗生活图,帮助读者从一个侧面去理解美国精神。
    《美国众神》有两个神仙系统。一个是以奥丁为代表的旧神系统,他们在历史上曾显赫无比,象征美国的开国先父。在两百多年前,他们登陆北美大陆的时候,是威力巨大的。随"五月花"号来到的第一批拓荒者,开辟了新鲜的文明,创立了先进的制度,最终使一个年轻的美国成为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然而,在盖曼笔下,这一切都是过眼烟云。在星期三所处的当代美国,人们早已停止了对这些旧神的崇拜和祭祀,他们都变得相当虚弱,仅能引导那些微贱的生命,自己则和凡人没有什么区别,要靠做屠夫、开殡仪馆等谋生,犯罪后也要被抓进监狱坐牢。

    而站在旧神对立面的是另一个神仙系统,也就是新生的美国众神,他们发源自一些现代仪式和人们对高科技用品的依赖,看上去拥有更加强大的力量,包括电视之神、信用卡之神和互联网之神等等,因此似乎也拥有更众多的信徒,他们与旧神们争夺着领导权。

    这个新神系统,正是当代美国的象征:丰裕的财富、强大的军事、先进的科技,当然也包括美国的"软力量",那个不时出现的电视之神就是一个暗喻。而实际上,崇拜这些新神的,已不仅仅是美国人,同时还有全球各地不同文化不同种族的人们。这使《美国众神》超越国界而具有了一种世界性。为了崇拜这些新神,新移民们源源不断来到美国,寻找新的美国梦。

    读《美国众神》是一种享受,有时候,甚至感到像在读村上春树的小说,字里行间洋溢着聪明和有趣的感觉。作者塑造了影子、劳拉、星期三、岑诺伯格、赫因泽曼恩、城先生、世界先生等一大批栩栩如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和神,有时让人看得回肠荡气。当然这种浪漫也充满了诡异感和异样感,是一种反传统的浪漫,比如,我们看到了各种骗局、解剖少女尸体、奇异的性交场面、少女被谋杀并被沉入湖中、人神滥交、活人与死人的交合、一系列血腥的画面等等,可以说骇人听闻,不是一般人能够写出来,或一般人能够理解的浪漫。

    就文体上讲,这既是一部悬疑小说和一部侦探小说,同时也是一部惊悚小说和一部恐怖小说;这既是一部爱情小说和一部历史小说,同时还是一部奇幻小说和一部科幻小说;它既像漫画书,又像动作电影;它既是通俗文学,又是主流文学。

    《美国众神》的语言奇妙,对话传神。小说的成功之道,在于首先铺陈了一个非常好看的故事,而不是从先验和概念出发,这一点十分重要。许多描述和对白堪称经典,细节精彩纷呈。比如,那段描写人与神骑上旋转木马飞向山头的情节,就让读者同时感知到了缤纷的色彩、喧嚣的声音、复杂的气味和尖锐的触觉,传神地刻画出了一个真实与虚幻之间的片段美国。

    《美国众神》是一部现代神话,而这也不是盖曼第一次写这类作品。他早在上世纪80年代便凭借《睡魔》的成就赢得了巨大声望。实际上,神话是所有小说的源泉,或者说,它就是人类最初的小说。伟大的作家往往都会耽迷于神话的创造与再创造。盖曼对此作出了新的贡献。如今,全世界的作家们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现实往往比小说更加精彩,传统的小说叙事已经陷入困局。那么,面对这样的压力,身陷这样的困境,回归神话就逐渐成为了一股文学潮流。一些作家从神话中,重新拾回了想象力,发现了超越现实的可能,找到了对抗科技时代和消费社会的法术。

尼尔·盖曼访谈:这部书让我十分骄傲

    "嗯,这是一本讲谋杀案的小说。""什么?不是奇幻小说?""如果你愿意那么看的话,它也是本奇幻小说。""惊悚小说呢?""我当然希望它够惊悚。""能不能说这是一部恐怖小说?""对,而且,它还是一本主流文学作品。"其实整部书所写的是一个大骗局。

    记者:我注意到,这本书的内容很杂。它描写的是一次公路旅行,可里面又有小镇谋杀案,而且写得那么棒。我得承认,这本书以前,我还不知道你能写侦探小说。你怎么会想起写谋杀案的?

    盖曼:按"侦探悬疑小说"的定义,《美国众神》里有不少悬疑。我写得很高兴,感觉有点像在舞台上玩魔术。书里有不少地方,初看不起眼,接着看下去才发现大有玄机。你盯着这个地方,真正的奥妙却在别处。球就藏在茶杯里,但你不知道,以为那个杯子是空的。可你等着看,我把杯子一掀,让你大吃一惊。

    说到庞杂,有件事很有趣。《今日美国》有位女士,她没读过《美国众神》。她问我这到底是本什么小说。我说:"嗯,这是一本讲谋杀案的小说。""什么?不是奇幻小说?"她问。我想了想,说:"如果你愿意那么看的话,它也是本奇幻小说。""惊悚小说呢?"她又问。我说:"我当然希望它够惊悚。"她接着问:"能不能说这是一部恐怖小说?"我告诉她:"对,而且,它还是一本主流文学作品。"

    应该说这是一本能带给你回报的书,你下的功夫越大,你的回报越多。不过,它虽然庞杂,但并不芜杂。情节发展是相当单纯的。

    记者:这本书大受好评,读者的这种反响让你吃惊吗

    盖曼:《美国众神》刚推出的时候,我对读者会有什么反应很没把握。这也是写作的乐趣之一。但有些收到先期推出样书的评论家读了以后很喜欢,所以我想,这次我大概是弄对了。也有人反感这本书里的性描写。这些人可能会拿起这本《美国众神》,说:"噢,那个尼尔·盖曼!我读过他的东西,写的那些童话故事挺可爱。"接着看下去,看到所谓的性描写,他们就不满意了。对这些读者,我只能说抱歉,浪费了他们的时间。

    记者:但我觉得,这本书里的所谓性描写,实在很瘆人。

    盖曼:对,对,让人后背直起鸡皮疙瘩。我最喜欢旅馆房间里那一幕。它不算恐怖,但要说让人后背起鸡皮疙瘩,那是我写的东西中最招鸡皮疙瘩的几段之一。

    记者:我们再来谈谈这本书里的公路旅行吧,这本书里的大多数动作场面都和公路旅行有关。身为英国人,你觉得美国中部什么最吸引你?美国成年人回忆起小时候这类旅行时,想到的都是难吃的便当,稀奇古怪的路边景点。只有小孩子才会觉得那些景点里有魔法。可你似乎觉得那些地方挺有意思,而且可以像第一次看到他们的小孩子一样,看出其中的神异之处。

    盖曼:我希望自己有这个本事。在写作《乌有乡》时,有一件事是我最得意的:我能让我笔下的伦敦现出某种魔力(对某些读者而言)。有些读了那本书、又头一次去伦敦的读者告诉我:看到真正的伦敦时,他们觉得它的种种名胜背后隐藏着什么肉眼看不到的东西。他们觉得这种感觉很棒。我自然想在《美国众神》中再使上这一招。还有,我想尽量避免人人皆知的地方,所以纽约只有短短的一幕,还有一幕背景设在洛杉矶。除此之外,《美国众神》中的所有事件都发生在纽约人、洛杉矶人所谓"只有坐飞机才会经过的地方"。

    有的读者恭维我,说我实在了不起,竟能想像出山崖石屋这种地方。其实,山崖石屋是真实存在的。我在这里那里作了些小改动,以配合情节,但其他的一切,从那个地方本身到它里面的种种怪事,都是真实存在的。

    记者:能不能请你谈谈这本书里的几个人物。先说影子吧。这个人物可以从几个层面来分析。他首先让人联想起耶稣基督,比如他的自我牺牲,钉在树上的三天,死而复生,获得救赎,等等。但同时,他的经历也是一个人寻找自我、发现自己是谁的历程。你是怎么塑造这个人物的?受了打斗片明星的启发?对不起,开个玩笑。

    盖曼:我不能作人物分析,尽管我很想彻底分析一番,非常想。但不能。这么做就破坏规则了。不过我可以说说我是怎么写这个人物的。写作这个人物时,我觉得他很难把握。你刚才说过,他的某些层面很像耶稣基督,有的评论家肯定会这么说:"典型的英雄崛起之路。"但是,这并非我的本意。写作这个人物让我得到了很大的乐趣,我喜欢写这么一个人物。从前写小说的时候,我时常想起C·S·刘易斯的一句话:怪事发生在怪人身上,未免有点怪得太过分了。写《睡魔》的时候还没有这种想法,但写《美国众神》时,我很想摆脱这种做法。我觉得,只要深入一个人的内心,你就会发现他其实并没有什么怪异的。

    记者:嗯,这倒是真的。

    盖曼:所以我想,我要仅仅写出某些事件发生在某个人身上,它们又是如何改变了他。写这个人物时,有一个地方让我觉得相当棘手,就是他的名字。

    记者:这个名字非常好。他确实有点像个影子,同时又像一面镜子,能够反映出他身边的人的各种不同侧面。

    盖曼:正是。我有一个朋友,她给我写了封信,信上说"我不喜欢影子,更喜欢影子所假扮的迈克·安塞尔。为什么不干脆把影子写成迈克·安塞尔呢?"影子这个人物有一点非常怪。只要不跟别人在一起,他就没有自我。和别人在一起时,他才拥有自我,或者干脆像镜子一样模仿别人的自我。连说话都是这样。

    我自己也很喜欢他模仿别人的时候。假冒别人搞诈骗,真是有意思极了。

    记者:这本书里涉及了不少骗局,有些经典骗局简直成了我们文化传统的一部分。

    盖曼:其实整部书所写的都是一个大骗局。正因为这样,我才说《美国众神》可以视为一部悬疑小说。我觉得写这种骗局很来劲。在观众意识到之前,把球藏进茶杯,到时候一揭开!写这本书有个最困难的地方:只要不看完,你永远猜不出这个骗局到底是怎么回事。做到这一点才够酷!

如何把当代生活写神?

文:王化桥

    无论对读者还是作者来说,一个野心勃勃的小说书名都是比较冒险的。《美国众神》这本书容易让人想起那些鸿篇巨制的史诗,现在这年头,你除了准备上央视的《百家讲坛》,谁还有心思把《神曲》读完。

    小说的本质就是小,以小见大,以小博大,在生活的质感和细节之中,掀起震人的故事和目不转睛的传奇。作为一个写作者,《美国众神》这样的书名让我一时难以进入,但作为阅读者,我习惯性地翻了翻它的开篇。

    它太容易让人进入了,如果没有出版商那些多余的广告语,可能会更好。因为任何一部优秀小说的第一段就是广告,开篇一百多来字,交待的细节很饱满,没一个多余的词,为后面的情节暗伏了两个线索。当我一口气读完最后一章,对我来说,这一场冒险之旅绝对不是国内旅行社安排的欧州十四国游"上车就睡觉,下车就屙尿。"它是一场探索发现之旅、感官愉悦之旅。多谢这位导游,哦,对了,他叫尼尔·盖曼,照片上看起来很年轻,很帅气,就这一点比较让我沮丧。

    现在,我很难对这部小说进行归类,盖曼的叙述文字简洁平实,却机锋迭出,冷幽默用得极妙,用四川话来说,玩笑开得很大,咋一看像是冯内古特那一派的黑色幽默。但小说情节充满惊悚,奇异玄幻,因为中国图书市场的功利使然,它理所当然地被归为"奇幻文学",正如封面上所写:"幻想文学的最高荣誉,雨果奖、星云奖双奖作品。"

    也就是说,它被归为通俗小说了(这就让中国作协的很多朋友们松了一大口气)。当然,这可能会因此失去一部分专业读者(比如我就差点错过)。但是,我认为这也许不是坏事,还有可能是一件大大的好事,那就是,沉痛地打击一下中国奇幻文学和通俗文学的创作者们,让他们知道,锅儿是铁铸的,幻想文学究竟可以写到什么样的程度——现在,中国人的想像力还是围绕着一只猴子和几个和尚打转转,连沙僧的日记和传记这几年也出了不下十本。

    可能会有读者用金庸、黄易说事,说我们的作品也如何如何。金庸的武侠我也很喜欢,但他的所有作品都有一个"基督山模式":少年负血海深仇,最终成为大侠。

    和西方的通俗大师一样,尼尔·盖曼不会去创作一劳永逸的类型小说,他们从不故意设置悬念,情节推动往往在平淡的叙事中埋下线索,读者总是会读到某处恍然间领悟,并发出"哦!怪不得……"这样的感慨。

    而我们的通俗小说的悬念设置除了有固定的模式外,还常常会经不起推敲,比如《天龙八部》,事先隐藏小说的节点——雁门关外的那一场伏击,萧峰和中原武林的所有恩怨,以及小说的悬念都由此而生,情节高潮时,当玄慈临死前完整地交待了这一事件后,有的读者会像我一样,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挑衅,因为这个事情不附合人性逻辑,它不成立,凭什么一个德高望众的方丈听说有人来偷东西,就像毛头小伙子一样冲动,不远千里,组织一帮人伏击,先动手杀了萧峰"不会武功的娘"。

    其实,把想像力放在宋朝、放在古代的猴子身上,应该还有空间把小说写得更好的。因为那些年代大家都没经历过。而用当代生活写出想像力,把当下的生活材料、甚至包括小说中的性爱描写也处理得很"神",很魔幻,就不太容易了。而这,正是西方的尼尔·盖曼们给予我们的启示。

    但愿这样的小说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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